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大创业”育人工程实施,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实践热情,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动项目高质量实施,产出一批优质创业项目和训练成果,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给予经费资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项目训练期顺利结题且评定为“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资助方式
根据项目产出成果情况,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一次性拨付。
三、评审流程
1.学院初审:各学院负责组织对本学院申报结题的省级、国家级项目进行初审,重点审核项目的完成情况、成果质量等,确保项目符合结题要求,初审通过的项目推荐至学校。
2.学校复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复审,从项目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完成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终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名单。
四、成果要求
项目需有明确的结题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产品原型、调研报告等,具体成果要求以项目申报时申报书填写及相关管理办法为准。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结题及经费资助工作,认真组织初审,严格把关,确保推荐项目的质量。
2.项目负责人应如实提供项目结题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经费资助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其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款专用,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
本通知自2025年度山西工商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工作开始实施,请各学院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西工商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在相应工作时间节点前将各学院2025年度结题初审通过的项目材料报送至就业创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13834616027
就业创业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