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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并且体现党和政府对在校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号)及《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晋财教〔2024〕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订了《山西工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山西工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山西工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工商学院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