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党学〔2025〕2号
关于印发《教师对学生课堂德育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山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措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学生德育评价体系,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德育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对学生课堂德育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山西工商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附件:教师对学生课堂德育评价实施办法

山西工商学院教师对学生课堂德育评价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