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实施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家精神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聚焦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积极组织一线教师讲述育人故事,挖掘发现一批扎根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形成示范引领长效机制。搭建教师成长展示平台,运用鲜活故事多维度展示教师风采,弘扬师德正能量,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内生动力。
二、方式要求
(一)坚持真实性与感染力并重,以鲜活事迹诠释育人初心。重点讲述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在教书育人过程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探索创新育人方式和自身成长的生动故事。须选取真实的教育案例,注重挖掘情感共鸣点,生动细节展现育人过程,力求感人润心,富有教育意义。
(二)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彰显高尚师德师风典范。讲述内容需以个体叙事与时代精神结合、教育智慧与人文情怀结合、方法创新与价值传承结合,通过具体而微的教育案例,折射新时代教师的精神图谱,形成触动心灵、引发思考、启迪行动的育人叙事范本。
(三)每名讲述者讲述时间 6—8 分钟左右,可适当配以视频、影音、PPT 等作为背景。讲述人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
三、活动流程
(一)院部推荐环节
各单位创新讲述形式和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于5月31日前在部门内部开展讲述活动,并为推荐教师录制讲述视频。
(二)学校遴选环节
1.党委宣传部对各单位推荐的讲述视频进行审核,并在学校宣传媒体上展播;
2.6月3日前,学校遴选推荐1-2名优秀教师参加全省“讲述我的育人故事”遴选。
向教育厅推荐的教师需提供“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并附两张讲述活动照片及个人讲述视频,以“姓名+省份+学段+学校+案例推荐表/照片/视频”的形式命名文件,视频格式为高清1080P 横屏拍摄,格式为 MP4,时长为6—8分钟,图像、声音清晰。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工作宗旨认真开展本次工作。
(二)各单位要保留好师德师风相关工作过程性材料,将师德师风工作做细、做常、做实。
联系人:王 斌 邮箱:jsgzb@sxtbu.net
中共山西工商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