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就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入校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需在保卫处进行备案登记并录入车辆识别系统,未录入学校车辆识别系统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入校联系工作的来访来客的车辆停放在校门停车场。
二、非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入校
(一)学生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校门南侧停车场,不得在校园骑行;
(二)教工的摩托车入校后停放在校门南侧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入校后按指定的规划区域停放;
(三)来访来客的非机动车辆不得入校。
三、 规范行驶
(一)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入校后要控制车速,减速慢行,按交通标识行驶,不得鸣笛,不得驶入禁行的教学区、生活区;要主动避让行人,不与行人抢道;
(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严格执行《山西工商学院电动车管理规定》,不得搭载年满12周岁以上的人员;不得穿行学校运动场、广场、教学楼前、餐厅前、公寓楼前、办公楼前等区域;不得在以下时间段骑行,龙城校区,9:40—10:00;16:10—16:30;北格校区,10:00—10:20;15:30—15:50。
四、规范停车
所有车辆应在指定停车场或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跨车位、占通道停车,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含幼儿园、体育馆北侧)和消防通道、路口及管制场所周边随意停放。机动车停车时,按照车位指示方向依位停车,非机动车要停放在规划的指定区域。
五、违规处理
保卫处将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对于违反校园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首次违规将予以警告,再次违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至所属部门或单位、禁止车辆入校等措施。
以上通知请周知执行。
保卫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