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关于开展心理健康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院学函(2025)15号)有关规定,活动组委会收到参选案例共计65篇。经过初审、复审,最终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8名。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学习中心查询。
联系电话:0351-2531219
联系地点:龙城校区知行楼121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5月27日
附件:心理健康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结果

附件:心理健康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