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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全面了解教学成效,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从第15教学周开始开展全校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5年6月6日—12日
二、评价方法
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评价,按要求进行评价。
三、评价前核对本学期授课信息
(一)院部教学秘书核对教务系统中本学期开设课程信息。如信息有变更,于6月5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更正。
(二)个别特殊课程,如劳动教育、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职业认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或起始周在评价时间之后的课程,教学单位可以申请不评学评教,于6月5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授课信息核对关系到评价结果和学期末成绩录入的准确性,请各单位务必核对准确,评价开始之后将不能更改授课信息。
四、评价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做好评价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思想引导,提升师生对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认识,确保评价成绩客观公正。
(二)学生网上评教采取关联机制,学生应积极参与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未完成的学生将无法查看课程成绩及进行下学期网上选课。
(三)评价结束后,各院部要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分析,并将《山西工商学院教学评价结果分析报告》交回教务处学籍科。
(四)评价过程中如发现以下问题请及时反馈:
1.学生(教师)登录密码忘记请联系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
2.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常老师。
附件:山西工商学院教学评价结果分析报告
教务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