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研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意识,提升科研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现组织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6月-7月
二、活动内容
(一)政策文件学习
各院(部、所)需组织全体科研人员(包括在职能部门任职的教师)深入学习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的政策法规,重点解读科研失信行为的界定、处理规则及科技伦理要求。学习的文件需包括《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山西工商学院科研诚信建设与科研失信案件处理办法》(工商院〔2024〕5号)等科研诚信相关办法文件(见附件1)。
(二)典型案例学习
各院(部、所)结合典型案例,通过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剖析学术不端造成的严重后果,以案释法,以案明规,推动科研诚信意识、科技向善意识深入人心。可使用科研不端案件案件通报(见附件2)作为案例学习材料。
(三)科研数据与行为自纠自查
各院(部、所)要积极推动科研人员对目前正在开展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督促科研人员对在研项目数据记录、实验过程、论文撰写等环节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数据真实、过程规范、成果可靠。重点排查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行为,确保经费管理符合财务制度与科研伦理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四)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1.各院(部、所)组织全体科研人员(包括在职能部门任职的教师)签订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院(部、所)签订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院(部、所)要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须牵头组织学习研讨,推动制度落实,确保活动覆盖全体科研人员,包括在职能部门任职的教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院(部、所)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活动新闻稿,分享优秀科研诚信案例,营造良好氛围。
四、提交资料
7月11日前,各院(部、所)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2025年诚信教育活动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5),命名方式:院(部、所)名称-2025年诚信教育活动汇总表;
2.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扫描版)及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6),命名方式:院(部、所)名称-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3.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扫描版),命名方式:院(部、所)名称-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联 系 人:刘瑜琦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5室
电子邮箱:sxgsxykjc@163.com
附件:1.科研诚信相关办法文件
2.科研不端案件案件通报(2025年第1批)
3.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4.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5.2025年诚信教育活动汇总表
6.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