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西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工商院科〔2024〕17号)第二十一条,“项目研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的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重大项目、一般项目、专项项目、成果应用项目)。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
根据山西工商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的通知》(工商院科〔2024〕13号),各类项目结项要求具体如下:
(一)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研究内容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产出有可行性、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完成研究报告1份(内容不少于0.8万字,知网查重率不高于30%),提交一份选题相关领域的决策咨询报告,字数2000字,同时满足以下任何1项:①决策咨询报告获校领导明确批示认可;②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B2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标注课题来源及项目编号;③立项C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二)一般项目
项目研究期需申报省、厅级科研课题,完成研究报告1份(内容不少于1万字,知网查重率不高于30%),提交一份选题相关领域决策咨询报告,字数1500字以内。同时,满足以下任何1项:①主持省级科研课题立项;②主持横向项目立项,理工农医类到账不少于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3万元;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或学校《教学与科研》内刊发表论文1篇,并标注课题来源及项目编号;④申请国家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
(三)专项项目
专项项目研究内容要紧密结合学校各部门实际问题,产出有可行性、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完成研究报告1份(内容不少于0.8万字,知网查重率不高于30%),提交一份选题相关领域的决策咨询报告,字数1500字以内,同时满足以下任何1项:①决策咨询报告获分管校领导或行政部门负责人明确批示认可;②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标注课题来源及项目编号;③申请国家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
(四)成果应用项目
完成研究报告1份(内容不少于0.8万字,知网查重率不高于30%)。同时,已有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的资源满足以下任何1项:①教材样章、教案和教学视频;②教学案例开发样稿(作品)及实施效果情况;③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名称、过程资料、获奖证书;④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过程资料、获奖证书;⑤其他。
三、结项验收方式
本次结项验收采取提交材料与答辩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由二级单位组织结项验收评审,分组情况及评审负责单位见附件1。
结项评审工作于7月17日前完成,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由各二级单位自行安排。
四、评审专家
各组评审专家为3人或5人,其中主审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员具有副高级职称(或讲师职称且主持结项省级课题),原则上专家从事的研究领域或方向与课题研究内容相符。评审执行回避制度,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所在课题的评审专家。每项课题的评审时间为20-25分钟。
五、报送材料
(一)专家信息
负责评审的二级单位自行邀请适合的专家组织结项评审,于7月7日17:00前,将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2)电子版(专家信息可只填写B-E列)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命名方式:第*组-评审专家信息表。
(二)资料填写
各课题组完成如下材料:
1.山西工商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结项鉴定审批书(见附件3),电子版命名方式:编号-结项鉴定审批书-负责人。
2.山西工商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结项材料(见附件4),电子版命名方式:编号-结项材料-负责人。
3.答辩PPT,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执行情况,研究成果介绍,成果的学术、应用价值,社会影响和效益,政策建议等。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电子版命名方式:编号-结项答辩PPT-负责人。
(三)二级单位评审
1.各课题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对课题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确保符合要求。审查通过后,负责人将课题相关材料交至评审负责单位。
2.负责评审的二级单位确定答辩时间和地点后,提前告知相关课题负责人。7月17日前,聘请专家完成结项答辩。
3.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负责评审的二级单位对结项情况进行汇总(见附件5)。
(四)资料报送
7月22日17:00前,负责评审的二级单位统一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科技处。
1.电子材料:①校级科研课题结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②各课题电子材料,包括结项鉴定审批书(见附件3)、结项材料(见附件4)、答辩PPT。
2.纸质材料:①校级科研课题结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②各课题结项鉴定审批书(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一)研究成果须与立项课题研究方向保持一致,须与申报书、开题报告的预期成果保持一致。
(二)各二级单位要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给出明确的意见。课题信息如与立项信息不一致,需征得单位同意后,在汇总表(见附件5)备注栏说明,并提交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6)。
(三)因故无法参与结项的课题,可提交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纸质版(见附件6)至科技处,并在结项评审答辩前及时联系负责评审的二级学院说明情况。如需延期,可申请研究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任何材料的课题将被视为主动中止,予以撤项。
联 系 人:刘瑜琦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5室
电子邮箱:sxgsxykjc@163.com
附件:1.参与结项校级科研课题名单及分组情况一览表
2.评审专家信息表
3.山西工商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结项鉴定审批书
4.山西工商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结项材料
5.校级科研课题结项情况汇总表
6.山西工商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6月25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5-06-25 17:19:02[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格式调整 |
2025-06-25 11:23:33 | 科学技术处 | 格式调整 |
2025-06-25 11:20:20 | 科学技术处 | 格式调整 |
2025-06-25 11:19:51 | 科学技术处 | 创建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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