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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王小澶等二名同学考试违纪处分的决定
作者: 学生处 于 2025年07月04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5年07月04日 编辑
学生工作部(处)

各二级学院: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
        7月2日上午商学院2024级市场营销班王小澶(学号:2024040340122)在《微积分(二)》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7月3日上午健康管理学院2024级酒店管理(专升本)1班乔雍胜(学号:2024071020119)在《旅游目的地管理》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根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工商院教〔2018〕23号文件)第三章,第六条,第一类,第(一)款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二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该科成绩无效,且不能参加期末补考。

        以上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按照职责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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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修改人 备注
2025-07-04 17:00:44[当前版本] 学生处 内容更新
2025-07-04 17:00:35 学生处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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