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山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措施》精神,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机制,完善德育评价体系,创新德育过程性评价办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根据校党委《山西工商学院教师对学生课堂德育评价实施办法》(工商党学【2025】2号),开展教师对学生课堂德育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5年7月9日-7月20日
二、评价方式
在学生工作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进行评价,登录学生工作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10.2.9.9:81/login?redirect=/index,用户名工号,初始密码(首次登录请点击‘忘记密码’按钮重置密码),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登录PC端或使用企业微信登录—工作台-学生工作-管理端-学生评价-教师评价。
三、评价人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承担必修课教学任务的教师
四、评价对象
在校学生
五、评价要求
(一)各单位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教师对学生课堂德育评价工作,做好评价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思想引导,提高教师对学生德育评价工作的认识,确保评价成绩客观公正。
(二)各学院辅导员协助督促本班任课教师做好德育评价工作。
(三)评价过程中如发现以下问题请及时反馈:
1.教师登录密码忘记,点击忘记密码-密码重置即可。
2.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学生处综合科郑淼心、设备处白利军老师咨询。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7月9日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教师对学生课堂德育评价实施办法》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教师对学生课堂德育评价实施办法.docx
附件2:《山西工商学院教师对学生课堂德育评价标准》

附件2:山西工商学院教师对学生课堂德育评价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