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强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日常管理,提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切实做好迎接审核评估、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推动学校质量文化建设,学校决定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重点检查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材料,包含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指导记录、指导教师评阅表、同行教师评阅表、答辩记录表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等全部归档材料,以及“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上传的全部材料。
2.对2023届、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材料进行回溯复查,重点核验材料完整性、流程规范性及存档一致性。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
1.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制定检查方案,开展100%全覆盖自查;
2.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表》(附件);
3.自查工作须在7月24日前完成。
(二)学校抽检
1.教务处组织检查组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
2.检查对象覆盖全部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抽查不少于1套毕业论文(设计)材料;
3.学校抽检时间为7月25日至30日,届时将组织专家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检查。校级专项检查结束后,教务处以书面及专题反馈形式向各学院反馈意见,各学院根据意见组织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严格依据《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工商院教〔2024〕33 号)要求,自查工作需留存过程性记录,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2.在检查过程中,需聚焦毕业论文(设计)的核心要素,重点审查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以及论文(设计)格式的规范性和过程资料的完整性、严谨性。
3.针对自查和学校抽检发现的问题,各学院须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于8月9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将附件电子版和《**学院自查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jwcsjk@sxtbu.net)。
4.各学院应充分发挥教师和学院督导作用,统筹安排教师自查、教师互查、学院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附件:**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表
教务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