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商院〔2025〕58号)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商院教〔2025〕1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专任教师遴选校级美育名师工作室成员。
一、遴选范围
全校专任教师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涵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艺术展演和教学科研能力,有一定美育基本理论知识基础;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有积极参与工作室建设的强烈意愿,能切实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二)成员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一定教学改革经验,主持校级及以上各类课程建设项目或教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
2.具备一定美育研究基础,曾发表过美育类相关研究论文。
三、遴选程序
(一)自愿报名
申请人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校级美育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jxyjk@163.com,命名“姓名+美育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二)集中遴选
由校级美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对报名成员进行遴选。
(三)审核批准
遴选成员由教务处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并公布校级名师工作室成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1.校级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由学校聘任美育专家担任,团队成员10至15名,工作室建设任务详见《山西工商学院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7日。
联系人:李渊(美育教学部)
附件: 1.《山西工商学院校级美育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2. 《山西工商学院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