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规范和加强科研管理,提高科研管理质量和效率,强化校、院(部)两级科研管理体制,健全科研服务体系,根据《山西工商学院科研秘书管理暂行办法》(工商院科〔2025〕5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启动各院部科研秘书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岗位
各院部科研秘书岗位 1 个,可由本单位内的人员兼任。
二、任职条件
科研秘书需满足《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教育背景: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具备本单位相关学科背景或经济管理类学科背景。
2.工作经验:具备不少于 1 年的行政管理或科研工作经验,熟悉科研管理流程和要求。
3.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有时间观念,保证工作质量;具备较强的信息收集和整理能力,能够快速获取并处理相关信息;能够妥善处理多项任务,与领导、教师、学生等各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工作高效进行。
三、工作职责
科研秘书需承担《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产教融合、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具体内容可参照《办法》相关条款。
四、单位类别
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各院部按照教师数占学校教师数的比例分为三类:
1. A类单位: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护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 B类单位:健康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学前教育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体育学院、商学院、音乐舞蹈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
3. C类单位:三牛学院、大商科教学部、美育教学部
五、推荐流程
各院部按照任职条件组织推荐,填写《山西工商学院科研秘书推荐表》(见附件 1),确保推荐表内容真实、完整。签署意见后,将推荐表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科学技术处会同产教融合办公室、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通过后正式聘任。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院部于2025年7月25日前,将《山西工商学院科研秘书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以及电子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七、其他事项
科研秘书的津贴发放、考核等事宜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党玲、杨凭跃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4室
电子邮箱:sxgsxykjc@163.com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科研秘书推荐表
2.《山西工商学院科研秘书管理暂行办法》(工商院科〔2025〕5号)
科学技术处
2025年7月21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5-07-21 19:04:15[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5-07-21 19:04:00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5-07-21 19:03:45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2025-07-21 19:03:20 | 科学技术处 | 创建版本 |
附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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