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师德档案》完善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实行教师师德承诺、考核,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及《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档案的通知》(工商党教〔2019〕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2024-2025学年《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简称《师德档案》)完善工作,特组织开展本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建档部门
1.开课单位;
2.学生管理部门。
(二)建档教师
1.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
2.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全体教职工。
二、工作流程
(一)教师总结
各建档部门组织教师完成《师德档案》封面、师德承诺书、学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学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学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等五部分内容的完善工作。
(二)部门评价
1.各建档部门依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通过舆情监控、评教评语、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师德师风考核;
2.按照《山西工商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工商党教〔2022〕1 号)精神核实相关情况后,填写《师德档案》中 “学年度被举报及违反师德情况”“师德考核等次建议” 部分;
3.若发现《山西工商学院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工商党教〔2022〕5 号)中所列事项,须及时上报学校核查处理;
4.考核完成后,按教师、辅导员管理类别,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别向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提交《师德档案》纸质版及《师德档案建档信息汇总表》(含纸质版、电子版)。
(三)学校评议
党委教师工作部联合学生工作部评议确定《师德档案》中的“师德考核结果”,并将《师德档案》纸质版返还至各建档部门。
(四)本人确认
教师本人对评议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后交回部门归档。
三、工作要求
各建档部门要深刻认识师德师风考核及师德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把握工作宗旨,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做好核实、处理师德师风问题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党委教师工作部 王斌 邮箱:jsgzb@sxtbu.net
党委学生工作部 王彬 邮箱:512615625@qq.com
中共山西工商学院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