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教职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山西工商学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山西工商学院
2024年12月23日
山西工商学院教职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和相关档案文书管理工作,降低劳动用工风险,保障学校与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劳动合同”)的员工,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形式的用工不适用本办法。
(一)人事处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本办法的编制、完善、修订与解释,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负责全体教职工劳动合同的审批、签订、续订、解除、终止及劳动合同的归档管理等日常管理与实施工作;
4.负责处理劳动合同相关的咨询及劳动争议事宜。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配合人事处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并出具关于劳动合同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的部门意见。
(一)学校与教职工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学校和教职工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文本(附件1)由学校统一印制,合同内容包括:用工主体及教职工信息;合同类型、期限、试用期及录用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时制度、劳动纪律;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及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宜。
(三)双方签定的入职须知、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补充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等文件均为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根据具体岗位确定,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如经学校书面通知后,因教职工个人原因在入职后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事处应在教职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之日以书面形式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六)续订
1.续签条件
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且双方均有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完审批流程后,双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2.续签流程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60天,人事处调查了解拟续签教职工的工作内容及表现;
(2)若本人申请续签,需至少提前40天填写《山西工商学院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交原合同期限内本人工作总结(不少于1500字);经部门领导及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至人事处;人事处拟定续聘人员名单,报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提前30天通知本人续签劳动合同;如学校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则提前30天下发《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3),教职工需按规定时间办理续签或离职手续;
(3)若本人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至少提前40天填写《山西工商学院不续签劳动合同告知书》(附件4)提交至人事处,人事处报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提前30天回复本人,教职工需按规定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已签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教职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完成教育教学活动的任务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四)教职工递交离职申请,人事处以书面形式通知同意后按流程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同时教职工应按学校要求办理工作、物品交接。
(五)学校为离职教职工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附件5),其中注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及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同时,应当书面告知离职员工自离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本人的人事档案、户口、社会保险等从学院户下转出。
(六)教职工因退休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事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教职工,并要求教职工于当月办结退休手续及离职交接手续;退休人员如需返聘,须按学校流程进行报批;审批通过后,及时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协议》。
(一)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 15 日内,乙方应办理档案、社保关系转移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限期办理,逾期产生的档案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二)教职工在提出离岗申请时,人事处需核查其劳动合同到期期限,并签署《确认书》(附件6)。
(三)学校人事处应在离岗教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下发《劳动合同到期告知书》(附件7)通知其合同到期事宜。
1.学校与离岗教职工协商一致不再继续劳动关系,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2.离岗教职工在收到学校书面通知后提出不再继续劳动关系,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3.离岗教职工在收到学校书面通知后表示愿意继续劳动关系,应按续签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八、附则
本办法已通过学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与工会平等协商确定,并已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劳动合同书
2.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
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4.不续签劳动合同告知书
5.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6.确认书
7.劳动合同到期告知书
附件1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甲方(用人单位):山西工商学院
地 址:太原市坞城南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性别:
户籍所在地: 文化程度:
现住址及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认真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适用范围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在国家规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具备承担个人民事责任能力且自愿长期服务学院的人员。
三、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乙方工作应达到1.认同学校文化;2.充分履行岗位职责,达到任职要求;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标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需兼任或调整至其他岗位工作。
1.因学科专业发展受限、招生人数缩减等情况时导致的教学工作量不饱和;
2.因教学能力无法保证所承担课程的教学质量、课堂教学评价效果不佳、不适应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要求;
3.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乙方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
5.甲方组织架构或编制调整的;
6.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7.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并按国家规定配合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应当将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告知乙方。乙方自愿担任该职,应书面表示已知情,并同意任职。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健康、名誉和财产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并有权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检举和控告。
五、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国家法定的工时制度,执行坐班制,每周至少休息 1.5 天,具体休息休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甲方的考勤管理相关制度和双方的相关约定执行。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相关制度、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实行月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按照《录用通知书》执行,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按照甲方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支付时间为每月 25 日支付上月工资,遇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顺延。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相关考核制度接受考核及岗位和工资调整。
六、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完善各项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知识产权、技术机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外兼职,或参加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并由甲方代缴纳。
2.甲方应当创造条件,努力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八、职业培训
1.甲方应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的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
2.对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3.乙方应积极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刻苦钻研技术、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做到持证上岗。
4.甲方将定期、不定期采取脱产或非脱产的形式向乙方提供岗位技能专业技术提升培训,如:获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系列培训等;届时甲、乙双方须签订《教职工培训协议书》,约定培训服务期及违约金;《教职工培训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未完成《教职工培训协议书》约定的服务期,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无需续延至《教职工培训协议书》约定的服务期届满之日,并同意《教职工培训协议书》中的条款仍有效。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或解除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 30 天办理续订手续。逾期未办理而双方仍持续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及时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的岗位调整不再另行进行合同的变更事宜,但危害性工作岗位仍需履行书面告知手续。
3.乙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条件的,本合同终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乙方在招生、就业、人事、学生管理、工程、资产管理、学院宣传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制假造假、收受贿赂或具有使甲方或甲方学生利益受损的其他行为的;
⑦乙方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家长或者可能有相关利益的人员、单位的宴请或礼品,存在“吃拿卡要”或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师德师风行为;
⑧乙方的行为直接或间接扰乱甲方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甲方的社会声誉;
⑨乙方未向学校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无故离岗超过三日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①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的,应提前 3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完成工作交接相关手续。教师、辅导员岗位需完成课程、班级的交接,方可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7.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劳动合同法》第 45 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8.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无效。
9.乙方担任教师、辅导员岗位,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在教学期间的,若无续签意向,须在合同终止前一个学期末向甲方提交书面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反之,甲方有权不予批准。
十、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应依当地政府有关机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或转移手续。如果乙方未履行应尽的义务而导致政府和甲方规定的手续无法按期办理,应由乙方完全负责。
十一、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乙方应将人事档案转入甲方,由甲方统一进行委托管理。
2.《新员工入职须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尊重乙方自主择业的权利,但鉴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特殊性和规律性,乙方如报考任何第三方组织的人事招聘考试、面试等同类活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甲方,便于甲方及时招聘同类岗位人员,避免影响学生学习和学校的教育活动。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在未履行甲方的内部审批程序的前提下参加第三方组织的人事招聘考试、面试等同类活动并影响到甲方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活动的,属乙方违约。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在法定的时效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可靠联系人为:
姓名: 通信地址:
手机: 与乙方关系:
乙方承诺当甲方联系不到乙方时,按以上方式通知到甲方提供的该联系人,即视为已通知到乙方,乙方不与甲方联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经事宜或者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名并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劳动合同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特别提示【本人已经全面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知悉所有条款的法律含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特别关注本合同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关于工作内容、岗位与薪酬调整、培训服务期与违约金约定的全部内容。】
本人确认特别提示内容并抄写如下:
甲 方(公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
姓名 |
|
部门 |
|
岗 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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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合同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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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内年度 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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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日期 |
年 月 日 |
工作年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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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此外,请附原合同期限内本人工作总结(不少于1500字)及 《续签合同面谈记录表》
申请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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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现评价:
部门意见: □ 同意续签 □不同意续签 部门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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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意见: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3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女士:
您于 年 月 日入职我校,身份证号: ,工作岗位是 ,您与学校于
年 月 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现因 ,学校决定于 年 月 日与您终止劳动关系,后续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学校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至 年 月,工资结算至 年 月 日。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学校同意向您支付 ,总计人民币 (¥ 元),请您于 年 月 日前来校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逾期视为您对上述内容无异议,学校将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特此通知
山西工商学院
年 月 日
附件4
不续签劳动合同告知书
山西工商学院人事处 :
我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因 原因,本人不再与学校续签新的劳动合同,我将于 年 月 日前按学校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特此告知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编号:
甲方(单 位):山西工商学院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方因 ,自愿
提出与 方解除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方同意与 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了各自权利义务,双方不存在劳动争议,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金和补偿金。
本协议从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以后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有关原劳动合同方面的要求。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6
确认书
本人 ,性别 ,身份证号 。
因 原因,于 年 月 日提出休假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山西工商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本人承诺于 年 月 日前返岗。除取得山西工商学院书面同意延长休假外,若经人事处通知仍不返岗的教职工,可按旷工处理,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属于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届时学校可以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劳动合同到期告知书
先生/女士:
您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学校将对你在上个合同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决定是否与您续约。
请您于 年 月 日前提交《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或《不续签劳动合同告知书》提交至人事处。
逾期未收到任何答复,学校将视作您不愿意续约。
特此告知
山西工商学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