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与积极性,进一步推动科研事业蓬勃发展,依据《山西工商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试行)》(工商院科〔2024〕5号)《山西工商学院科研成果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工商院科〔2024〕6号),现正式启动 2025 年度上半年科研成果绩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绩效的科研成果需是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期间取得(以成果正式发表、授权、结题等时间为准),且已在科学技术处完成登记备案。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申请
凡申请科研成果绩效的个人,须填写《山西工商学院科研成果绩效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1)和《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成果材料送交申报人所在科研单位审核、汇总。
(二)单位审核
科研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本单位申报科研成果绩效汇总表,由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公示后,加盖单位公章。9月1日下午17时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处电子邮箱,汇总表纸质版连同所有申报人的承诺书纸质版装订后(按申报人工号排序),送交科学技术处。
(三)学校核查
科学技术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上报学校。受奖励的科研成果信息将在2026年1月在学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科研成果,将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发放时间预计为2026年3月。
三、注意事项
(一)未在科学技术处完成备案的科研成果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由所在科研单位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三)对于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申报人需确保所有合作人员对成果的归属、排名及申报绩效事宜无异议。
(四)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追回已发放绩效(若已发放),且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该人员再次申报科研绩效。
请申报人及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瑜琦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5室
电子邮箱:sxgsxykjc@163.com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科研成果绩效申报汇总表(个人填写、单位汇总、签字+盖章)
2.科研诚信承诺书(个人填写)
科学技术处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