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配合学校年度考核,加强教职工培训管理,明德书院结合实际情况,计划开展2025年上半年教职工培训学分统计与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 教职工学分统计
对象:在职已转正教职工。
范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25日期间教职工参加校内培训、外出培训和个人自主学习所修学分。具体认定条件与标准参照《培训学分认定标准》(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统计原则
采取“谁组织、谁统计”的原则。各部门只统计本部门组织的培训即可,无需统计由其他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职工只需提交自主学习的培训。外出培训学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均不予认定:未申请、未向明德书院报备、未提交学习心得。
(二)审核与认定
由各部门培训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教职工学分统计与审核,并汇总至《XX部门2025年上半年培训学分明细表》(附件2),于9月5日前提交电子版至明德书院。明德书院将根据各部门学分提交情况,进行学分认定与反馈。
三、具体说明
(一)学校要求教职工每人每年达到100培训学分。个人实际学分达标值=100/12×学分统计年度在职月数,以人事处提供数据为准。
(二)年度学分达成情况将作为岗位职级和职务级别的晋升、绩效考核、评优评先、优先选培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请各部门确保学分统计的准确性、准时性与全面性,个人信息录入错误、学分统计错误、支撑材料不充分、逾期提交均不予认定。
学分统计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明德书院.
明德书院
2025年8月28日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2025-08-28 10:44:32[当前版本] | 明德书院 | 格式调整 |
2025-08-28 10:44:11 | 明德书院 | 格式调整 |
2025-08-28 10:43:44 | 明德书院 | 格式调整 |
2025-08-28 10:43:01 | 明德书院 | 格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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