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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补充通知
作者: 系统管理员 于 2025年08月30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5年08月30日 编辑

各部门、各单位:

        秋季开学后,为进一步保障校园交通安全,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止无牌、无照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

        二、严格遵守《山西工商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龙城校区的学生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后停放至校门南侧停车场,不得在校内骑行电动自行车。北格校区的学生电动自行车按指定的区域停放和充电。

        三、教职员工骑行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后,按指定的区域停放和充电。

        四、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得穿行学校运动场、广场、教学楼前、餐厅前、公寓楼前、办公楼前等区域;不得在以下时间段骑行,龙城校区,9:40—10:00;16:10—16:30;北格校区,10:00—10:20;15:30—15:50。

        五、保卫处将对校内乱停乱放、长期无人使用的“僵尸”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对于违反相关规定且拒不服从管理的,将采取提醒劝阻、登记通报、挪移车辆、禁止入校等措施。

        以上通知请周知执行。

 

 

保卫处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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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11:29:06[当前版本] 系统管理员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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