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提升我校课程建设质量,进一步构建完善的校级“达标、优质、精品”课程建设体系。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通知》(院教函〔2025〕50号 )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经各教学单位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审核验收,现将结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9月1日—9月3日。公示期内,如对课程结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反映。
联系人:徐振华,电话:0351-5278955。
附件:2021年度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1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