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西工商学院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工商院〔2025〕58号)《山西工商学院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工商院教〔2025〕18号)等文件要求,经二级学院申请,教务处组织专家评议,确定首批院级美育工作室4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院级美育工作室由学校聘任美育专家提供业务指导,工作室主持人应做好美育教学改革工作,制定工作规划,抓好师资培育,深耕教学研究,推进美育成果产出,辐射带动本学院提升美育工作质量。
美育工作室所在学院要为工作室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学校将对美育工作室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附件:首批院级美育工作室名单
教务处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