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4134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督〔2024〕1号)要求,现将我校完成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予以公示(见附件)。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评建办公室或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
(一)评建办公室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313
联系电话:0351—5278852
电子邮箱:sxtbutqmac@163.com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电话:0351—3040914
附件:
评建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5-09-17 16:42:44[当前版本]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格式调整 |
| 2025-09-15 09:47:09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格式调整 |
| 2025-09-15 09:11:25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格式调整 |
| 2025-09-15 09:10:58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格式调整 |
| 附件类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