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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职工企业年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人事处 于 2025年09月10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5年09月10日 编辑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按照《山西工商学院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展我校2025年度教职工企业年金申报缴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职在岗且社会保险关系在学校的已转正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上年度年终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

2.近三年未发生任何工作事故;

3.在现岗位序列连续工作满2年。

(二)分类条件

1.中层干部(正科及以上):校龄满5年;

2.教师:校龄满3年且具有讲师职称;

3.辅导员:校龄满5年或校龄满3年且具有讲师职称;

4.行政人员:校龄满5年且具有硕士学位;

5.教辅人员:校龄满5年且具有与本岗位一致的中级职称。

(三)破格条件

1.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特指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校龄满1年即可申报;

2.近3年有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且纳入学校奖励范围人员,校龄满3年即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山西工商学院2025年度教职工企业年金申请表》(附件2)。

(二)部门初审

部门根据个人工作表现(态度、业绩)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结果于9月12日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至人事处厚德楼101办公室。

(三)学校审定

人事处进行复审,并报校务会审定。

(四)手续办理

人事处为通过审定的教职工办理企业年金开户等相关手续。

联系人:谢雅利        

联系电话:0351-5278895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教职工校龄核计标准.doc



  附件2:山西工商学院2025年度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doc



  附件3:山西工商学院2025年度企业年金部门申报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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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修改人 备注
2025-09-10 12:03:05[当前版本] 人事处 内容更新
2025-09-10 11:58:26 人事处 内容更新
2025-09-10 11:55:37 人事处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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