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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2025-2026学年学生观察员的通知
作者: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于 2025年09月26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5年09月26日 编辑

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发挥学生观察员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中的关键作用,畅通师生沟通渠道,根据《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观察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工商院质〔2024〕5号)要求,学校拟选聘2025-2026学年学生观察员,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品德方面: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思想端正,责任心强,诚实公正,实事求是,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

       2.能力方面: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及时真实、客观、准确地反馈教学信息。

       3.态度方面:学习态度端正,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热心为班级教学工作服务。

       4.优先条件:有学生干部经历、教学助理经验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学生观察员工作职责、考核方式详见《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观察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三、推荐方法

       各二级学院按照聘任条件及《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观察员工作管理办法》推荐,学生观察员队伍实行学年更新机制。上一学年学生观察员如符合条件且本人愿意继续担任,可优先考虑续任。

       1.学院观察员:每学院自行组织选拔、培训、聘任各年级各专业1~2名观察员,并将拟聘院级学生观察员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2.学校观察员:每学院选拔推荐各年级各专业1~2人作为校级学生观察员,经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审核、培训、聘任。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学院学生观察员队伍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增补,并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山西工商学院校级学生观察员推荐表》(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院级学生观察员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tbutqmac@163.com;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龙城校区厚德楼313办公室)。

       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0351-5278852。

       附件: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校级学生观察员推荐表docx.docx


  附件2.山西工商学院院级学生观察员汇总表docx.docx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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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修改人 备注
2025-09-26 09:04:08[当前版本]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创建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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