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的培育践行,进一步弘扬诚信文化,推进学校诚信建设工作走深走实,根据省委宣传部相关工作部署,现就我校2025 年“诚信之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诚信之星”推荐人选(单位)从基层单位和组织中产生。
二、推荐标准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定拥护宪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4. 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在诚实劳动、诚信经商、履约践诺、言信行果等方面事迹突出。
5.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美誉度。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分别推荐1名个人(或1个单位),要严格审查推荐对象的有关信息,请各推荐单位于1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 417室):《“诚信之星”推荐表》(含 PDF 版、WORD 版)。
山西工商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5年 10 月 31日
附件:1.“诚信之星”推荐表(单位)
2.“诚信之星”推荐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