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ssage]
00004501
全体教职员工: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12月1日起开始,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实际情况,请纳税人2025年12月31日之前登录个税APP修改、确认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载个税APP并打开如下图所示:
财务处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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