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终整体工作安排,为完整、准确对2025年度各项收支业务进行结算,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到财务处办理以下事项:
一、2025年截止目前已经发生的业务,请及时取得相关票据并于2025年12月25日前办理完成报销事宜。
二、各项个人借款,如无特殊情况,务必在2025年12月25日前办理完成还款或报销手续,无故未办理,将暂缓发放当月及后期工资。
三、对于预付款项,请及时取得相关票据,并于2025年12月25日前办理完成报销事宜。
四、对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请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与财务处予以核对。
五、对于维修工程,根据工程完工情况,及时进行验收、结算工作,并于2025年12月25日前办理报销或付款流程。
六、对于已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基建项目,请相关部门做好验收、结算工作,及时办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手续。
七、2025年度发生的业务请及时报销,原则上2026年不再接收2025年度发票。
财务处
2025年12月4日
|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5-12-04 08:37:13[当前版本] | 财务处 | 内容更新 |
| 2025-12-04 08:16:07 | 财务处 | 格式调整 |
| 2025-12-04 08:12:59 | 财务处 | 创建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