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学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决战决胜之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为表彰先进、树立标杆,激发全体教职工干事创业热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评选工作应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主动接受全校监督,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可信;
(二)注重实绩与贡献:以实绩贡献为核心标准,突出工作成效与实质性贡献,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评选结果能够精准反映个人或集体的核心价值;
(三)全面考核与综合评价:评优工作应全面考核教职工各方面表现,包括工作业绩、师德师风、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等,确保评选结果具有代表性。
二、奖项设置
评优奖项共设置四类,分别为:先进集体、优秀管理者、先进工作者及优秀教工。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本年度部门未发生Ⅱ级及以上教学或安全事故;2025年部门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前列;在教学改革、学生培养、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审核评估等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的优先考虑。
评选条件:
1.集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内部团结协作,凝聚力强,有良好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
2.组织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分工明确高效,在学校重点工作推进中执行力强,积极动员教职工投身业绩创造,成效显著;
3.高质量完成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核心业务指标位居学校前列,在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成果转化、学生成才培养、服务保障优化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4.本年度在学校重点工作中表现优异,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外部声誉,提升了社会影响力。
(二)优秀管理者
评选资格:在处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中层管理干部。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工商文化,廉洁自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工作有思路、有想法,能创新地带领团队开展各项工作,部门工作成效显著;
3.本年度在学校重点工作中表现优异,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外部声誉,提升了社会影响力。
(三)先进工作者
评选资格:入职满5年或本年度有突出成绩的副处及正科岗位行政、教辅人员;本年度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有突出成绩的教师、辅导员。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工商文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与政治素质;
2.工作态度积极,工作能力较强,实际工作中具有示范作用,具有创新与奉献精神,在学校重点工作推进中表现突出;
3.本年度在学校重点工作中表现优异,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外部声誉,提升了社会影响力。
(四)优秀教工
评选资格:本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正科及以下行政、教辅岗位教职工。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工商文化,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2.熟练掌握本职岗位工作技能及工作程序,年度工作任务完成质量高、效率优,在本部门同岗位中表现突出;
3.积极配合部门领导开展重点工作推进,在具体执行环节表现优异,并取得突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
(一)部门推荐(12月19日前)
各部门以业绩为核心评选依据,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择优推荐,推荐材料须附详细证明材料,报人事处审核。
(二)审定公示(12月24日前)
人事处初审后提交校务会进行审定;对拟定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总结表彰(2026年1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聚焦业绩。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评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将业绩核查作为推荐工作的核心环节,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
(二)公开透明,规范流程。各部门各单位要确保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在评选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流程执行,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三)真实准确,从严把关。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对业绩材料不完整、不实的,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联 系 人:谢雅利
联系电话:0351-5278895
地 址:厚德楼101办公室
山西工商学院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