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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西工商学院科研秘书管理暂行办法》(工商院科〔2025〕5号)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科研秘书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2025年8月1日起学校正式聘任的全体科研秘书(兼)(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涉及 A、B、C 三类单位共 17 名聘任人员。
三、考核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2026年1月9日
四、考核组织
1.各院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科研秘书责任心、工作方法创新、产教融合工作的评分。
2.科学技术处和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科研秘书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工作、单位科研任务完成率、政策制度掌握、部门认可度的评分 。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与理论测试(2025年12月29日—12月31日)
科研秘书对照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实际,填写《2025 年度科研秘书(兼)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参加科学技术处组织的理论测试,报送考核表至所在单位审核、评分。
(二)单位初审评分(2026年1月4日—1月6日)
各单位结合科研秘书(兼)日常工作表现、任务完成质量及服务成效进行评分,于 2026年1月 6日前将纸质版考核表(一式 2 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龙城校区厚德楼 405 室)。
(三)学校评分评级(2026年1月7日—1月9日)
科学技术处会同人事处对考核材料进行复核,结合日常工作态度与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评分,确定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
六、工作要求
1.科研秘书(兼)要认真撰写工作总结,如实反映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严禁虚报工作成果;
2.各院部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准确评价科研秘书(兼)工作表现,不得弄虚作假;
3.所有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不合格等次处理。
联系人:杨凭跃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 405室
电子邮箱:sxgsxykjc@163.com
附件:1. 2025年各院部科研秘书名单
2. 2025年度科研秘书(兼)工作考核表
科学技术处
2025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