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有效落实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反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的通知》(晋教督函〔2025〕50号)要求,结合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审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求各责任部门根据《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问题清单》(附件1),认真研究整改任务,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切实落实整改(两年内完成)。
二、要求各责任部门须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中专家组提出的改进建议、《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自评报告》中的整改举措、学校“十五五”规划制定思路等材料,按问题清单顺序逐项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措施清单》(附件2)。
三、要求各责任部门于2026年1月10日前提交措施清单,清单须经主管校领导审定。纸质版由责任领导签字、责任部门(单位)盖章后报送至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sxtbutqmac@163.com。
联系人:郭敏 135****35
附件1单独发送至各责任部门
山西工商学院
2026年1月5日
|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1-05 10:07:23[当前版本] | 学校办公室 | 内容更新 |
| 2026-01-05 09:46:53 | 学校办公室 | 格式调整 |
| 2026-01-05 09:40:55 | 学校办公室 | 创建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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