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
在1月5日上午艺术设计学院2023级数字媒体艺术1班张宇皓(学号:2023100240127)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在1月5日上午艺术设计学院2023级数字媒体艺术1班刘佳鑫(学号:2023100240112)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在1月6日上午会计学院2024级会计学5班高圣喆(学号:2024010140510)在《大学英语1》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在1月6日上午会计学院2024级会计学6班陈亚婷(学号:2024010140604)在《大学英语1》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第三章第六条,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张宇皓同学、刘佳鑫同学留校察看处分,该科成绩无效,且不能参加期末补考;决定给予高圣喆同学、陈亚婷同学记过处分,该科成绩无效,且不能参加期末补考。
以上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按照职责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