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
在1月8日下午外国语学院2024级翻译一班严娜(学号:2024120140129)在《古代汉语》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在1月9日上午学前教育学院2025级学前教育(专升本)五班王丹玲(学号:2025060420526)在《幼儿园课程》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第三章第六条,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严娜同学、王丹玲同学留校察看处分,该科成绩无效,且不能参加期末补考。
以上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按照职责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