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9号)和《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晋教财〔2019〕9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本次更新主要针对新增复学学生以及近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学生)。
二、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
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参照《山西工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注意:2026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不得调整出数据库。
三、资料提交
3月31日前二级学院将以下资料报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备案,包括:
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更新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书记签字);
2.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览表(动态调整)》(附件2)(电子版)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
3.新增家庭经济困难以及升档学生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更新工作要以中央下发12类特殊学生数据为基础(在学工系统-资助管理-家庭经济认定-中央下发特困名单中查看),着重排查下发名单中未入困难库学生信息、未在下发名单但已入困难库的特殊困难学生资料。中央下发名单不完全是本次要认定更新的对象,认定要以事实和佐证材料为依据,进行反向核定。
(二)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准确,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及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3月23日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更新汇总表
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览表(动态调整)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3-23 10:28:55[当前版本] | 学生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3-23 10:28:40 | 学生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3-23 10:23:19 | 学生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3-23 10:22:46 | 学生处 | 创建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