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5年,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和各学院共同努力下,就业“领墒植树工程”(简称“墒植工程”)和“大创业”育人工程,实现了预期工作目标。为更好地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就业创业评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设“墒植工程”优秀就业团队、“墒植工程”优秀创业团队、“墒植工程”优秀管理者、“墒植工程”优秀标兵、“墒植工程”就业工作优秀奖。
二、评选条件
(一)“墒植工程”优秀就业团队 7个
1.学院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90%;年底去向落实率≥95%
2.学院年度就业工作综合考核评分排名前50%;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院,授予“墒植工程”优秀就业团队称号;并按照毕业生数≥600人的学院奖励4万元,400人≤毕业生数<600人的学院奖励3万元;200人≤毕业生数<400人的学院奖励2万元;毕业生人数<200人的学院奖励1万元的标准对学院进行奖励。
(二)“墒植工程”优秀创业团队2个
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或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
学院项目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或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级奖项的,授予学院“墒植工程”优秀创业团队称号;并按照国家级金奖/一等奖及以上3万元/项、国家级银奖/二等奖2万元/项、国家级铜奖/三等奖1万元/项的标准对学院进行奖励。(参赛项目依据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归属。)
“墒植工程”优秀团队奖金,50%作为学院就业创业工作专项经费,50%由二级学院根据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实际工作及贡献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三)“墒植工程”优秀管理者7名
认真贯彻国家、省级就业创业政策,切实将就业创业工作列为学院重点工作,管理规范,措施有力,学院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突出;学院年度就业创业工作综合考核排名前50%(共7名)。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院可以推荐1名就业创业工作管理者,授予“墒植工程”优秀管理者称号。
(四)“墒植工程”优秀标兵17名
高质量完成学院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帮扶毕业生成功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创业赛事活动成效显著,对学院就业创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满足条件且当年毕业人数≥600人的学院可推荐2名,其他学院可推荐1名。
奖励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授予“墒植工程”优秀标兵称号。
(五)“墒植工程”就业工作优秀奖7个
对达到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90%;年底去向落实率≥95%,未获得“墒植工程”优秀就业团队的学院,学校给予就业工作优秀奖奖金奖励,标准为0.5万元/学院。就业工作优秀奖的奖金全部纳入学院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不参与个人分配。
三、评选工作安排
2026年3月28日前,各二级学院提交优秀团队及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就业创业处汇总上报校务会审定,拟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申报团体及个人要自觉接受校内监督,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获得奖励和荣誉。
山西工商学院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