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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025年度科研先进单位:
在2025年度科研工作中,各单位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产出了高水平科研成果。根据《山西工商学院科研成果及绩效管理办法》(工商院科〔2025〕8号)及《关于表彰2025年度科研先进单位和科研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工商院科〔2026〕1号)规定,给予科研先进单位奖励,现需各科研先进单位提交奖金分配方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金使用原则
本次奖励奖金全部专项用于学院科研培育经费使用,切实发挥奖金的科研导向作用,助力各单位培育优质科研项目与成果、提升科研人才科研创新能力,推动科研工作持续提质增效。本次奖励奖金严禁用于发放个人绩效、津贴、补贴等各类个人待遇。
二、奖金使用范围
奖金使用需严格遵循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各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聚焦学院科研培育核心需求,确保经费合理使用,进一步推动科研工作取得新进展。经费使用时,经办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确认、科技处审批后进行支出。使用时间截止至2027年3月31日,结余经费由学校统筹使用。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科研项目、成果培育
用于新科研项目的前期调研、方案论证、申报材料编制、预研实验等相关支出,助力申报更高层次科研项目;
(二)科研团队建设
用于科研团队外出调研学习、学术交流、购置科研学习资料、邀请专家开展辅导讲座等,提升团队科研实力;
(三)科研活动
用于组织科研培训、讲座、学术研讨等活动,提升科研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提交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总结本年度科研工作情况,结合科研成果绩效,详细拟定奖金支出预算表。
2.2026年4月10日前,各单位将分配方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1份和电子版提交至科学技术处。逾期未提交将影响奖金发放进度,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完成提交工作。
联 系 人:杨凭跃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电子邮箱:sxgsxykjc@163.com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5室
附件:2025年度科研先进单位奖金分配方案(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6年3月30日
|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3-30 15:47:42[当前版本]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3-30 15:19:03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3-30 15:18:44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3-30 15:18:30 | 科学技术处 | 内容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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