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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安全“九要”
作者: 系统管理员 于 2026年04月01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6年04月01日 编辑

全体师生员工:

        清明时节,缅怀先烈、祭奠逝者是中华民族传统习俗,同时春季气候干燥、人员流动频繁,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增多。为切实保障全体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保卫处特作如下安全提示:

        一、要注意政治安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禁止参加或跟随任何集会、静坐、签名和游行活动,禁止在网上乱转、乱发敏感话题或不当政治言论,不到宗教场所游玩,不参加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

        二、要注意祭祀安全。崇尚文明祭祀,倡导用植树、献鲜花、花篮、花圈等文明祭祀方式;不乱砍林木,扫墓后要带走所有的垃圾,以免破坏生态环境。扫墓时不要点火,以免防火措施不当,引起森木或草原火灾。

        三、要注意交通安全。外出祭奠、踏青或返乡,务必选择正规交通工具,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超员、非法营运的车辆;乘坐私家车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系好安全带,途经山区、林区路段时,谨慎驾驶、注意避让。骑行电动车要带好头盔。

        四、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任何单位和团体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参观等活动。外出期间,不参加非正规旅行社的旅游活动,不到危险区域游玩,不到不明水域戏水。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携带大量现金、贵重物品,不前往偏僻、危险区域,避免单独行动。避免到人群较密集的场所,不与陌生人搭讪,不参与路边、广场、车上游戏活动的围观,慎防“猜铅笔、猜扑克、换外币”等骗局或“短信中奖、各种链接、网络刷单、不明客服”等电信网络诈骗。自身安全和利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报警。

        五、要注意学校公共场所安全。离校前要做好实验(训)室、教室、办公室、宿舍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要关闭电源、拔掉插座,关好门窗;手机、平板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禁止存放;留校学生和留校人员要遵守《学校校门管理规定》和《宿舍管理规定》,禁止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六、要密切掌握学生动态。放假前后,各学院要搞好节前安全教育,畅通家、校联合育人方式,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布学校放假通知。要密切掌握学生离校和返校动态。对留校学生要有专人管理。

        七、要注意饮食卫生安全。不要购买食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食品,不暴饮暴食。加强身体锻炼,预防流感等。

        八、要加强各类值班值守。各类值班值勤人员要保持在位,保持电话畅通,加强巡查。清明节期间,学校保卫处将加强校园巡逻防控,重点排查消防、安防隐患,保障校园安全,请师生积极配合保卫处工作,主动提供安全线索。

        九、要牢记应急求助电话。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5279110;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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