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榜样,激励学生勤学善思、砥砺奋进,厚植优良学风校风,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充分发挥先进集体与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先进班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 “工商之星”(励志自强之星、志愿服务之星、朋辈心理辅导之星、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级本科、2024级本科、2025级本科(含专升本)在校生,各自然班级。
二、评选内容
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工商之星”(“励志自强之星”“志愿服务之星”“朋辈心理辅导之星”“创新创业之星”)。
三、评选名额
(一)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学院参评人数的2%;
(二)校级优秀学生按各学院参评人数的4%比例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按每个自然班1名推荐;
(三)校级先进班集体按各学院参评班级总数的10%比例推荐;
(四)“工商之星”专项表彰
1.“励志自强之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学院参评人数的0.5%;
2.“志愿服务之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学院参评人数的1%;
3.“朋辈心理辅导之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学院参评人数的1%;
4.“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学院人数参评人数的0.5%。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的德行。全班学生思想进步,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学年内班级无学生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非法活动;班级学年内无损害学校、班级荣誉及利益现象发生;班级管理严格、规范,学年内班级无学生违纪违法行为,无学生受到纪律处分;学年内班级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勤奋刻苦的学风。班级在学习风气、第二课堂方面有突出表现;学年内班级学习总体成绩在本学院相同专业中名列前茅,学年内无学生考试作弊现象;班级重视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及学习指导,组织考研、考证、考级等工作扎实有效;班级早晚自习平均出勤率在95%以上。
3.昂扬向上的精神。班级学生有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班级重视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并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比赛中获得较好的成绩。
4.团结奋进的班委。班级制度完善,班委健全且责任明晰,分工明确;干部以身作则,能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学生证、学生档案等事务工作无差错。
5.友爱互助的氛围。班级学生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师生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谐共处。
6.班级生均月图书借阅量2册及以上;“三星达标宿舍”占班级内宿舍总数的80%。
7.本学年“五星宿舍”评审中,认定“三星达标宿舍”占班级内宿舍总数的80%。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上进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事假不超过5天。
2.勤奋刻苦学习好。学年内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15%。(参加学校组织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坚持锻炼身体好。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在校运会上获得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次及以上荣誉者,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推荐。
4.学年内图书借阅量10册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10%。
5.本学年“五星宿舍”评审中,所在宿舍认定为“三星达标宿舍”。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符合“三好学生”思想上进品德好标准,担任班干部一个学期以上,担任校级以上学生干部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2.学年内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前30%,不得有挂科。
3.学年内图书借阅量10册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20%;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4.本学年“五星宿舍”评审中,所在宿舍认定为“三星达标宿舍”。
(四)“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符合“三好学生”思想好的标准。学年内学习成绩不得有挂科。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校园文化等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评选。
3.学年内图书借阅量10册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30%;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4.本学年“五星宿舍”评审中,所在宿舍认定为“三星达标宿舍”。
(五)“励志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学年内图书借阅量9册及以上;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3.家庭经济困难且已通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勤俭节约,无不良消费现象;
4.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实践、助学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50%,本学年“五星宿舍”评审中,所在宿舍认定为“三星达标宿舍”。
(六)“志愿服务之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工作,服务他人,能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学年内图书借阅量9册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50%;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4.本学年“五星宿舍”评审中,所在宿舍认定为“三星达标宿舍”。
(七)“朋辈心理辅导之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参与各项心理培训,通过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考核认证、获校级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等荣誉称号优先评选;
3.积极参与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朋辈心理辅导,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评选;
4.学年内图书借阅量9册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50%;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5.本学年“五星宿舍”评审中,所在宿舍认定为“三星达标宿舍”。
(八)“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自立自强,自主创业,注册公司,入驻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开展创业实践,且取得一定成效优先评选;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创赛,集市,沙龙及各类创协举办活动),获得校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学年内图书借阅量9册及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50%,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五、评选程序
(一)院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为:班级申请,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
(二)院级先进个人评选程序为: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
(三)校级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程序为:各二级学院按评选名额在院级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及相关部门复核,评审领导组评审,校长办公会审批。
六、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要公开评选名额、条件、程序、结果,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3天,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各学院要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创建清廉学校示范单位工作要求,要对辅导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师德师风、廉政专题教育,杜绝违纪、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均在院级基础上产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原则上不重复评选;“工商之星”专项奖项只限于校级评选表彰,院级原则上不设置评选。
(四)“先进班集体”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上赞成票不过半数者不得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工商之星”在班级民主评议中赞成票不过半数者不得推荐;发现存在刻意增加借阅量行为,取消评选资格;学生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六个月内,留校察看外分一年内,不得参加先进个人评选;有打架、赌博、喝酒、吸烟、损害学校声誉、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评选。
(五)学校审核中如有不符合相应评选条件者将取消资格,相关二级学院相应名额自然减少,不再调整补报。
(六)院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名额由各二级学院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先进班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确定。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院上报材料
1.评选工作报告一份(含名单电子版,纸质版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先进班集体审批表,事迹材料最少3000字;先进个人审批表,事迹材料最少1500字;纸质版一式二份。
3.经学院及各职能部门审核的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版。
(二)学院上报时间
4月19日前一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山西工商学院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