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商院〔2025〕58号)要求,结合首批4个院级美育工作室建设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商院教〔2025〕1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院级美育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各教学单位(原则上不含首批4个美育工作室所在教学单位,但建设基础好、成果突出的团队,可继续申报)
二、申报条件
美育工作室人员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具有一定学科美育研究的意识,具备推动课堂美育教学改革的能力,建设周期为3年(2026—2028),具体条件如下:
(一)主持人要求
1.美育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教学改革理念,能够在专业领域探索并开展学科美育研究与课堂美育改革实践,教学科研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省级及以上各类课程建设项目或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确保能够完成一届(3年)工作室建设任务。
3.能够引领和带动成员开展理论研究和行动研究,积极撰写教育教学总结、论文和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等。
(二)团队成员要求
1.团队成员应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备高尚师德师风,积极履行相应职责。
2.团队成员5至10名,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50%。成员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开展学科美育研究的强烈意愿,能切实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3.团队成员具备扎实的学术积累,成员中至少有5人能发挥学科专业引领作用,在科研或教学实践方面有一定成果。
三、建设任务
(一)课堂教学改革。深入挖掘专业课程蕴含的美育元素,切实开展专业课程美育建设,促进全校课堂美育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学科美育研究。紧跟党和国家美育政策方向,开展各学科专业的美育功能和价值研究,为提升美育教学质量提供理论支撑。
(三)开发教学资源。不断完善教学资源(包括教案、课件、教学方法、教学总结等文字或音视频资源),编写校本教材(讲义),打造美育课程资源。
(四)培养教师团队。全面提高教师美育素养,组织教学观摩、培训交流和学术研讨,建立“老中青、传帮带”的团队建设机制和教师培养模式。
(五)凝练育人成果。挖掘教学经验和实践成果,凝练形成具有先进性、引领性、推广性的教育理念、教学风格、教学范式,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教学课程和育人模式,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
(六)搭建交流平台。定期组织或参与校内外美育学术和实践活动,广泛交流美育经验。
四、申报流程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填写申报表,由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交教务处审核。
(二)组织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学校审核等程序,确定第二批美育工作室名单。
五、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初审后,于4月18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邮箱:gsjxyjk@163.com。联系人:白天明(美育教学部)
附件:《山西工商学院院级美育工作室申报书》
教务处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