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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完善实习教学与实践基地管理体系,切实推进产教融合、产学协同与协同育人建设,全面提升本科实践育人整体质量,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习先进个人(含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与优秀实践教学基地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实习先进个人
1.优秀实习生:2025-2026学年参与各类实习教学活动的学生。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2025-2026学年承担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
(二)优秀实践教学基地
经学校批准设立、2025-2026 学年正常运行、承担我校实践教学任务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二、评选条件
各学院按“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参照以下评选条件择优推荐。
(一)优秀实习生
1.学习态度端正,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圆满完成当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且实习成绩均在90分及以上。
2.遵守考勤制度,实习期间无旷课现象,事假和病假时数不超过实习总学时数的1/3。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实习单位的组织纪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程、作息规定和保密制度等,实习期间未出现过违纪违规现象。
4.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根据实习岗位实际情况及学科专业特点,勇于创新,事迹典型。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积极承担实习教学任务,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实习生优良率(总评成绩大于80分)需在80%以上。
2.严格执行实习教学工作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赴实习单位开展现场指导不少于2次。
3.按照实习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进度,周密安排实习过程中的各个教学环节,实习教学准备充分,教学方法科学实用,指导答疑耐心细致,实习教学效果优秀,深受学生好评。
4.认真批阅实习周志、实习报告等教学资料,及时沟通交流实习教学状况,客观公正考核学生实习成绩。积极开展实习教学工作总结,不断提升实习教学效果。
5.重视实习教学工作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实习期间所指导的学生未发生违纪违规现象及安全事故。
(三)优秀实践教学基地
依据《山西工商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工商院教〔2025〕30号),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合作规范稳定。合法运营、合作意愿强,与我校连续合作2年及以上,协议齐全、管理规范。
2.教学保障到位。实践场地、设备、安全与生活保障完善,年接纳我校学生10人次及以上。
3.指导力量强。配备经验丰富的实践指导团队,校企“双导师制”落实到位。
4.育人成效显著。实践教学安排系统、过程管理严格,学生实践质量高,校企协同育人成果突出。
5.安全管理严格。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健全,学生实践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
6.合作互利共赢。积极支持我校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优先录用我校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人数按各学院参加指导实习教师人数的10%评选推荐。
2.优秀实习生人数不超过参加实习学生总数的3%,按照此数量择优推荐。
3.优秀实践教学基地由各学院对照条件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2个。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和学生,分别填写《山西工商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和《山西工商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初评。各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实习单位反馈意见,确定初评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
3.学校复评。学院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复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4.表彰奖励。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并做好推荐工作。
2.申请人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发现任何虚假、不实或遗漏的信息,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请各学院于5月22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和上推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实践教学科(龙城校区志学楼201室,北格校区科技楼4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k@sxtbu.edu.cn。
联系人:赵倩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2.山西工商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3.山西工商学院优秀实践教学基地推荐表
4.2025-2026学年实习先进个人与优秀实践教学基地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