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西工商学院“五项育人活动”先进个人评定及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五大工程”育人项目专项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部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及程序
按照《山西工商学院“五项育人活动”先进个人评定及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时间
5月14日—5月30日
四、奖励标准及名额
先进个人一等奖: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先进个人二等奖:奖励标准为500元/人。
“五项育人活动”先进个人一等奖评选约105人,二等奖评选约345人,评定后一次性发放奖励资金。其中,校园思政先进个人共评选75人、校园美育先进个人共评选120人、校园文化先进个人共评选75人、商科实践先进个人共评选60人、就业创业先进个人共评选120人。各二级学院名额分配如下表:
五、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开展“五项育人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研究确定推荐名单。5月18日前开始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各二级学院于5月26日前将“五项育人活动”先进个人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材料包含:
1.山西工商学院“五项育人活动”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审批表填写需注意:表格中除签名部分统一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其余内容均需打印;表格中“参评学年基本条件(选填)”根据不同申请项目的要求进行选填,其中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根据评选条件要求进行排名,标明班级总人数和名次,总人数必须保持一致;“申请项目所属”根据实际填写校园思政先进个人、校园美育先进个人、校园文化先进个人、商科实践先进个人、就业创业先进个人;“辅导员推荐意见”栏需详细填写推荐意见,“二级学院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核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得用院章代替领导签名;表格填写时要求内容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涂改;
2.“五项育人活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及所申请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成绩、综测、体测、第二课堂学分证明、公共艺术课程学分及“大商科”课程平均成绩),证明材料仅提供2025年9月—至今,纸质版一份;
3.2025—2026学年“五项育人活动”先进个人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附件2)及纸质版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
4.“五项育人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报告及公示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
(三)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并拟定受助等级及金额,将复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等,不得随意变动和修改评选标准或不按程序评选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指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督查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保证评选质量,不得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学生。
(三)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时间按时完成评审工作及资料的上报,如未按时上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各二级学院的推荐名单均应公示,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所有上报材料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5月14日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五项育人活动”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
2.2025-2026学年“五项育人活动”先进个人学生初审名单表
|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5-14 12:52:25[当前版本] | 学生处 | 格式调整 |
| 2026-05-14 12:49:37 | 学生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5-14 12:48:11 | 学生处 | 格式调整 |
| 2026-05-14 12:45:39 | 学生处 | 创建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