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安稳函〔2026〕93号)和学校《关于印发〈山西工商学院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院〔2026〕47号)要求,夯实实践教学安全基础,保障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各教学单位须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将实践教学安全纳入常态化重点工作,做到教学与安全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克服麻痹、松懈与侥幸心理,筑牢全员安全思想防线。
二、加强制度文件学习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师生全面学习上级及我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做到全员熟知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切实将制度要求转化为日常教学行为准则。主要开展对《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山西工商学院实习安全管理细则》(工商院教〔2024〕17号)、《山西工商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工商院安〔2021〕8号)等各级各类制度文件的学习。
三、强化安全教育与前置管理
(一)落实前置培训与警示教育
每学期实验实训、校外实习开课前,组织全体学生开展全覆盖安全培训,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加强教师安全履职能力培训,提升风险识别、现场管控与应急处置能力。
(二)明确纪律规范与报告流程
指导教师须清晰地告知学生实操禁忌、违规后果、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紧急报告程序及联系方式,确保学生熟悉报告流程与处置方式。
(三)严守实验室安全准入
严格落实“培训+考核+承诺”准入机制,未通过考核或未签订安全承诺书者,严禁进入实验室操作。
(四)规范校外实践前置审批
校外实践教学须提前履行审批手续,重点核查实践地点安全条件、合作单位资质及师生防护准备。未通过审批不得开展,违者依规追责。
四、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建立“课前必查、每周自查、月度普查”机制。
(一)前置隐患排查
活动开展前,全面排查人身、信息、交通、住宿、食品、消防及社交安全等风险,动态更新隐患清单,实行台账管理。
(二)实验室自查自纠
按照年度自查方案,建立实验室风险源台账,落实“一室一表”,责任到人,重点聚焦核心风险点位,消除盲区隐患。
(三)严格危化品全流程管控
核查采购、储存、领用、使用、废弃处置各环节,重点整治混放、台账不符、专人缺位、设施不达标等问题,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分类分区存放。
(四)加强设备电气与操作规范
常态化检查通风、防爆、气体管道、压力设备、报警装置等关键设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整治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等问题,严格规范实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擅自更改流程或无监护开展实验。
(五)强化校外实习安全防线
动态掌握学生实习单位、岗位、住宿、通勤等信息,建立管理台账。重点排查实习单位资质、环境、安全管理及防护设施,对安全不达标者立即叫停。严禁安排学生从事与专业无关岗位、高强度体力劳动或高危作业。
五、严格落实过程管理
(一)课堂全程安全监管
实验实训课程须教师全程在岗,课前检查设备与电路,课中监督操作规范,课后落实断电、断气、清理场地、锁闭门窗等工作,严禁脱岗漏管。
(二)健全日常巡查机制
安排专人常态化巡查实验室及实训场地,重点核查危化品、设备、用电、台账等,畅通学生反馈渠道,做到隐患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
(三)落实隐患闭环整改
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项清单,明确责任人、措施及时限。短期无法整改的,必须暂停实训、设置警示标识、专人盯守,严禁带病运行。
(四)校外实践动态管控
通过每日签到、线上定位、视频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实时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介入处置,确保全程可控。
六、健全制度体系与应急机制
(一)完善长效管理制度
持续修订实验室安全责任、设备操作、危化品管理、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制度,做到每项工作有制度、每个环节有标准、每个岗位有职责。
(二)落实安全考核问责
将实践教学安全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及教研室评优评先,对工作落实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细化应急处置体系
针对实验火灾、危化品泄漏、设备故障、触电、意外伤害、校外实习突发风险等,修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响应流程与人员分工。
(四)常态开展应急演练
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实验室安全应急及疏散演练,提升师生应急避险与自救互救能力,严格落实事故信息上报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山西工商学院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