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张向青,女,学号:2022010140457,2022级会计学(CAP方向)1班,因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大学英语3》考试中作弊,违反考试纪律,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乔雍胜,男,学号:2024071020119,2024级酒店管理(专升本)1班,因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旅游目的地管理》考试中作弊,违反考试纪律,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鉴于张向青同学和乔雍胜同学在受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处分期间内无再违纪现象。为体现育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受处分学生积极上进,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报学生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解除张向青同学和乔雍胜同学的留校察看处分。
解除处分后,张向青同学和乔雍胜同学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