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
在6月10日下午护理学院2023级护理学3班王婧帆(学号:2023130140332)在《内科护理学》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第三章第六条,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王婧帆同学留校察看处分,该科成绩无效,且不能参加期末补考。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按照职责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6月12日
|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6-11 23:05:53[当前版本] | 学生处 | 格式调整 |
| 2026-06-11 23:05:26 | 学生处 | 内容更新 |
| 2026-06-11 23:05:07 | 学生处 | 创建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