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
7月6日上午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2025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升本)1班宿恒达(学号:2025091120125)、王雅乐(学号:2025091120129)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7月6日上午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2025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升本)2班何豪(学号:2025091120210)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7月6日上午健康管理学院2025级食品质量与安全1班赵翊帆(学号:2025070340133)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7月6日下午音乐舞蹈学院2024级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班杨帅科(学号:2024050640137)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7月6日下午学前教育学院2024级艺术教育班康帆(学号:2024080440110)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7月6日下午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2024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班张馨丹(学号:2024090340249)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
7月6日下午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2024级人工智能1班贾金録(学号:2024091240113)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违反考试规定,属于考试作弊。
依据《山西工商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第三章第六条,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八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该科成绩无效,且不能参加期末补考。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按照职责进行处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