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与积极性,进一步推动科研事业蓬勃发展,依据《山西工商学院科研成果及绩效管理办法》(工商院科〔2025〕8号),现正式启动2026年度上半年科研成果绩效统计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绩效的科研成果需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取得(以成果正式发表、授权、结题等时间为准)。该成果需已经过科研单位统一在科技处备案。
二、工作程序
(一)科研人员提交
科研人员须在我校科研管理数字服务平台平台(链接:http://10.2.8.20/index或登录企业微信工作台——科研管理服务平台)完善自己的科研成果信息,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成果材料由科研人员所在科研单位进行审核、汇总。
(二)单位审核
科研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本单位申报科研成果绩效汇总表。科研单位的科研秘书与科研负责人应对所审核材料的合规性与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科研单位确保7月14日17:00前完成本单位教师的科研成果审核。
(三)学校统计
科学技术处将依据科研平台已通过审核的数据,统计科研成果及绩效分数,并上报学校。
三、注意事项
(一)科研平台是科研绩效统计唯一来源,如因个人提交资料不完整、不及时、不规范导致无法正常备案,责任由个人承担。
(二)未在科学技术处完成备案的科研成果不在统计范围内。科研成果备案由所在科研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三)对于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申报人需确保所有合作人员对成果的归属、排名及申报绩效事宜无异议。
(四)备案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追回已发放绩效(若已发放),且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该人员再次申报科研绩效。
请各位科研人员及各科研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瑜琦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405室
电子邮箱:sxgsxykjc@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