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546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本科专业设置工作要求,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现启动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新增专业;
(二)拟撤销专业(停招五年及以上,无在校生);
(三)调整专业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本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2.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纳入《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专业建议目录(2024~2026年)》(见附件1);
3.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4.开展过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具备增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5.办学条件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6.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优化专业结构
1.优先设置急需专业。主动服务山西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置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特别是要优先设置满足“四新”建设发展需要,能够对接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新专业。
2.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非必要不增设艺术类专业,确需新增的,应提交详实的论证报告和本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3.调整专业存量。专业停招五年及以上的,应按照撤销专业进行申报,各学院在新增专业的同时,应加快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积极开展专业优化调整工作。
4.符合专业认证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版)》(见附件2)可授予多种学位的,应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特别是结合各类专业认证工作要求,科学确定学位授予门类、修业年限和师范类专业标识。
三、申报材料
(一)新增专业、调整专业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调整师范类专业标识
1.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新增专业、调整专业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的论证报告;
3.山西工商学院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4.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二)拟撤销专业
1.拟撤销专业报告;
2.山西工商学院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四、申报流程
(一)8月10日前,各学院确定拟新增专业、调整专业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调整师范类专业标识、拟撤销专业的名单,并填写《山西工商学院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拟于2027年申报专业的相关学院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附件4)。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jxyjk@163.com。
(二)8月15日前,各有关学院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jxyjk@163.com。学校审核后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审核修改、系统填报等后续工作。
五、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专业设置有关论证工作,科学审慎研究确定拟新增专业、调整专业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名单。
2.各学院要指定教学管理人员专门负责专业设置有关工作,统筹本单位暑期工作安排,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新增专业要重点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做好师资队伍、实验教学、实习实训基地等教学条件保障工作。
附件: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专业建议目录(2024~2026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版)》
3.山西工商学院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教 务 处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