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工商学院听课制度》《山西工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听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间
2026年8月24日至11月29日(第1至第14教学周)
二、听课对象
本学期承担授课任务的所有教师,重点关注新聘教师、评教成绩后20%的教师。
三、听课要求
1.本学期将重点关注新建精品课程及“人工智能+”示范课程的建设情况。
2.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做好本单位听课组织实施,对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开展齐备性、规范性检查,同时重点加强对课堂教学效果偏弱教师的指导,做好持续跟踪帮扶。
3.领导干部、督导专家、教师等各级各类人员须严格按照《山西工商学院听课制度》完成相应听课数量;听课评价结果须在一周内通过企业微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平台”(电脑端)填报;思政类课程的评价结果通过高校思政课“提升行动”听评课系统填报。
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0351-5278852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8月20日
| 修改日期 | 修改人 | 备注 |
| 2026-08-20 08:19:03[当前版本]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格式调整 |
| 2026-08-20 08:18:36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格式调整 |
| 2026-08-20 08:18:20 |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 创建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