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晋教法〔2026〕5号)要求,由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负责“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之法治素养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比赛设计
1.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包括主题阐释和即兴应用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各占总成绩的50% ,比赛均以个人为单位。
2.主题阐释时间为4至6分钟,该轮比赛结束后,所有选手进入即兴应用环节。
3.即兴应用时间为3至5分钟。本环节设备赛时段,在随机抽取题目后、正式比赛前安排20分钟备赛时间(可以携带纸质版材料),确保选手充分发挥水平。
本环节选手陈述完毕后,评委将围绕选手抽取的选题,针对性提出1—2个问题,由选手作答。选手回答的内容将作为本环节的一部分进行整体评分。
三、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关于主题阐释。参赛选手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宪法精神与法治内涵,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实践经历,从宪法法治热点、身边的案例故事等方面切入,谈对宪法精神、法治原则、法律规定的理解与认识。
此环节主要从主题契合度、内容准确性、宪法法治内涵理解的深度、结合实际的贴合度等方面进行评分,而非语言表演技巧。选手应避免空洞化、形式化表达。
2.关于即兴应用。选手应现场抽取题目,题目由举办方统一命题,为青少年校园、家庭、社会生活中的法治情景案例,要求选手从案例出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避免套话、空话,重点考核选手的综合法治素养。
(二)形式要求
参赛选手需站立式、脱稿、独立完成,不可使用 PPT、音乐、虚拟背景或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不可使用辅助道具或器材;需使用普通话。
(三)其他要求
一经发现并确认参赛选手存在抄袭或者其他违反比赛纪律的,取消其参赛资格,已经获得奖项的,撤销其奖项。
四、赛程安排
(一)初赛(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13日)
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初赛,广泛动员学生参加法治素养能力比赛,遴选出法治素养高、综合能力强的选手参加学校决赛。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人参赛。各学院应于9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推荐选手名单和主题阐释稿。
(二)决赛(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24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对选手参赛资格、参赛稿件等进行复审,并在学校官网公布参加校级决赛参赛选手名单、现场比赛时间和地点。通过复审、经公示无异议的选手将参加全省总决赛。
五、奖项设置
根据比赛最终成绩,共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克思主义学院 卢长瑜 15535361321
电子邮箱:364675998@qq.com
学校法治办公室(代)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