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发布《关于申报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研究专项”),为做好本次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四类。各申报单位可参考《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围绕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发展实际进行申报,也可不拘泥于选题指南内的题目,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确定选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立足我省地勘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针对地质勘查工作领域理论与实践创新、前沿技术探索,以及我省推进地勘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研究,探索新时代地勘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和新方法。鼓励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研究,各申报单位应紧密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确保选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研究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四类。①重大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或正处以上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开创性研究能力。②重点和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书面推荐)。青年课题负责人出生日期须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者不得申报青年课题。
(二)课题要坚持政策性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围绕我省地质勘查领域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意义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当前地质勘查领域的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开展研究,形成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力求通过课题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地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课题研究要开展实地调研,强化案例研究、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要坚持问题导向,避免从概念到概念,政策建议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鼓励各单位优秀科研人员围绕地质勘查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自拟题目,申请开展委托课题研究。
(四)限项规定: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同一人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组。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已申报此类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三、管理流程
(一)电子版申请资料提交
9月23日17时前,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单位《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
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①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皆为WORD文件格式。②电子版资料每一个申报人建立一个文件夹,Word电子版《申报书》、《活页》整理至同一文件夹(命名方式例如:申报书“李华申报书”、活页“李华活页”、文件夹“课题类别+姓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教师申报文件夹与《汇总表》(附件4)统一交回。③每个单位收集汇总后形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专项,如:金融学院+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专项,该文件夹应包含申报材料汇总表及申请人文件夹。④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电子文档,命名为:单位名称+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专项,如:“金融学院+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专项”,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科技处对上述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无误后盖章。
(二)纸质版申请资料报送
9月24日17时前,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单位纸质版《申报书》、《活页》送至科技处办公室,并填写发送《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并确保线上线下《申报书》、《活页》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①《申报书》(附件2):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3份);②《活页》(附件3):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
(三)立项
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工程办公室、山西省地质勘查局改革办负责具体实施。评审分为初审和终评两个环节,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发文公布。立项课题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鼓励申报单位给予配。
(四)实施与结项
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推进立项课题实施,于2027年5月30日前完成结题(具体结项材料要求及报送日期待发布后发送校内通知)。课题主要结项成果为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附知网查重报告,查重率低于25%)。课题结项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2000字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1篇(《山西日报》理论版、《前进》等,2000字以上);
2.出版专著;
3.在课题研究报告基础上形成的一份3000-3500字的决策建议被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决策建议》采用;
4.在《山西社会科学》报发表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
5.课题成果转化印发成相关厅局的制度文件、行动方案、发展规划等,以正式印发的文件为准;课题研究报告凝练形成高质量专项报告,被相关厅局采纳和使用。
说明:
(1)研究报告、山西决策建议采用报告文体范式写作(至少包含现状、问题、对策。侧重对策部分,政策建议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2)以上成果公开发表时均须注明课题来源、名称及课题编号。
(五)成果应用与推广
结项成果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推广运用,适时召开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研讨会,对获得优秀的课题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二)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三)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研究专项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四)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研究专项项目。
(五)申请人须承诺立项后切实担负成果管理责任。项目负责人对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须对本人及项目组成员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成果;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非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得标注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联 系 人:吴名芳
电子邮箱:kjc@sxtbu.edu.cn
联系地址:龙城校区厚德楼 405 室
联系电话:0351-5278918
附件:
1.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
3.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4.2026年度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