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山西省创新创业企业(项目)的函》,现向全校征集创新创业企业(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一、创新创业企业
1.创新创业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创业企业为在本省注册或在本省实际开展业务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不含已公开上市的企业。
(2)创新创业企业原则上估值<5亿元,成立时间<5年。
(3)创新创业企业有股权融资需求。
2.在满足以上条件基础上,可重点惟荐企业类型:
(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民营科技新锐企业等经政府部门认定的企业。
(2)近3年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数据要素X”大赛等各类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企业。
二、创新创业项目
1.创新创业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依托主体清晰,主要来源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团队、创新工作室及个人创新创业团队等,核心研发及创新工作在本省开展。
(2)项目处于创意构思、实验室研发、样机试制、小试中试等前期阶段,有对接创投机构、寻求成果转化资金、产业化孵化资源的需求。
(3)项目具备明确的科技属性和创新价值,拥有自主研发技术、创新创意方案、核心知识产权(含在申专利、软著、技术成果、专有技术等),技术壁垒清晰、创新亮点突出。
(4)项目符合国家及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导向,契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无政策限制、高污染、高耗能落后产能笔讳规低效业态。
2.在满足以上条件基础上,可重点推荐项目类型:
(1)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研发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智能优化项目,涵盖前沿技术、基础创新、工艺改良、产品创新等可落地转。拖拽至此上传化的科研成果。
(2)参与国家级、省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科技竞赛、成果转化赛等并获得奖项、入围优秀名单的创意类、研发类创新项目。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梳理筛选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项目),并认真填写附件于9月17日前报送至就业创业处。
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13834616027
就业创业处
2026年9月15日